教育局辦理114學年度推動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系列研習,敬請踴躍參加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13日臺教國署原字
第1145703227號函及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工作計畫辦
理。
二、為加強雙重特殊需求學生輔導知能宣導,推動雙重特殊需
求學生鑑定安置模式,以支持學生優勢才能發展模式,爰
辦理旨揭研習課程。
三、本案相關訊息如下(課程內容詳如實施計畫):
(一)實施期程:115年1月起至115年6月止。
(二)辦理地點:如附件一系列研習課程表。
(三)研習對象:
1、校內有雙重特殊需求學生者該校特教教師、資優班教
師、普通班導師、任課教師、輔導人員及相關人員
等。
2、本市專職鑑定評估人員及資優分團輔導員。
3、各級學校設有資優班(含方案學校及藝術才能資優班)
教師、特教教師、行政人員或輔導人員等。
4、若有餘額,則錄取對研習主題有興趣之教師。
(四)報名方式:
1、即日起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(https://special.moe.
gov.tw/)研習報名項下開啟查詢「登入縣市:高雄
市」及關鍵字「活動名稱: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
輔導方案」進行報名。
2、校內有雙重特殊需求學生者,敬請薦派至少一名人員
出席其中一場次。
3、場次2「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理解與才能發展支持」為宣
導知能研習,為鼓勵學校相關人員參與(如行政人員、
班上具有雙重特殊需求學生之普通班導師、任課教
師、特教教師等),請學校薦派以上人員出席,參與本
場次研習者,請准予公假登記(課務派代,所需費用
由學校用人經費下支應),以提升教師及相關人員專業
知能。
4、其餘場次出席者請准予公假登記(課務自理),另假日
研習出席人員請准予公假登記,並得於2年內覈實補休
(課務自理)。
5、全程參加者覈實登錄研習時數。
四、如有研習相關問題,請洽資優中心連老師(07-3118935分
機63)。
附件
輔導室 2025/12/16 ~ 2026/06/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