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4日臺教國署原字
第1135703511號函及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工作計畫辦
理。
二、為加強雙重特殊需求學生輔導知能宣導,推動雙重特殊需
求學生鑑定安置模式,以支持學生優勢才能發展模式,爰
辦理旨揭研習課程。
三、本案相關訊息如下(課程內容詳如實施計畫):
(一)實施期程:113年12月起至114年7月止。
(二)辦理地點:如附件一系列研習課程表
(三)研習對象:
1、校內有雙重特殊需求學生者該校特教教師、資優班教
師、班級導師、輔導人員及相關人員等。
2、本市專職鑑定評估人員及資優分團輔導員。

3、各級學校設有資優班(含方案學校及藝術才能資優班)
教師、特教教師、行政人員或輔導人員等
4、若有餘額,則錄取對研習主題有興趣之教師。
(四)報名方式:
1、即日起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(https://special.moe.
gov.tw/study.php )/研習報名項下開啟查詢「登入縣
市:高雄市」及關鍵字「活動名稱:雙重特殊需求學
生發掘與輔導方案」進行報名。
2、校內有雙重特殊需求學生請薦派至少一名人員出席,
出席者准予公假登記(課務自理),另參與假日研習
者,得於2年內覈實補休(課務自理)。
四、本案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(課務自理),全程參加者覈實
登錄研習時數。
五、如有研習相關問題,請洽資優中心連老師(07-3118935分
機63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