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11月12日臺教秘(五)字第1130114799號書 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協會以辦理「急難救助、喪葬補助、關懷弱勢心理輔 導、災害急難補助、兒童罕見疾病補助、獨居老人居家服 務」為宗旨,如因家庭突遭逢變故致生活陷困、或無力負 擔喪葬費用等困難情事,請貴校轉知校內學生及教職員, 倘有上述事件皆可轉介申請該協會急難救助;相關未盡事 宜,請逕洽該協會諮詢(電話:04-24810389)。
三、檢附教育部書函影本、衛生福利部來函影本及中華龍舜興 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各1份供參(如附件)。